9月21日,太原市教育局启动2017年太原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太原市将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这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将成为太原市未来教育管理和评价中重要的环节和内容。太原市成为全省首家全面启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城市。 今年11月2日,全市样本学校的五年级和九年级样本学生及校长教师将参加监测调查工作。 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推进教育行政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工作,也是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社会评价,对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提高太原市基础教育质量,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学校的办学水平,实现太原基础教育的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的评估监测是发现问题的手段,是有效开展管理和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一是依据监测结果,客观评估太原市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发现经验和优势,作为完善太原市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科学依据;二是充分发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诊断、评价功能,指导学校正确运用监测结果,改进教育教学,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义务教育质量。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要监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今年的监测共选取样本学校269所,样本学校的抽取充分考虑了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兼顾城市学校、县镇学校、农村学校及不同教学质量的学校和不同规模的学校,确保抽取样本具有典型代表性。每个样本校原则上抽取32名样本学生。 监测范围和内容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数学学习质量:重点测查学生在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表现状况,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体育与健康状况: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监测对象包括:2016-2017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由于监测工作于11月实施,因此2017年实测学生群体为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的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不含特教学校学生);样本学校校长和2016-2017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全体数学教师、体育教师。 本着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原则,市教育局在去年和今年年初,已经在尖草坪区和5所市直属小学开展了试点监测。监测结果真实、具体、很有价值。 今年,太原市决定委托省内唯一一家有资质的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学四年级和初中八年级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质量监测。这项工作在全省是首创,这次监测对标国家标准,邀请国家监测工具研制专家组的专家研制工具、分析数据、撰写报告,完全按照国家监测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教育质量监测与普通考试有五大区别:一是测试目的不同,质量监测侧重于诊断、指导和改进,而普通考试的主要目的是选拔和甄别。二是实施方式不同,质量监测侧重于了解掌握区域和群体的教育质量,主要通过抽取样本的方式实现,不对学校、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和排队,而普通考试则对所有学生进行统一测试,并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和排名。三是测查内容不完全相同,质量监测不仅对学生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查,也对影响学生学习和身心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问卷调查,而普通考试主要对学生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查。四是监测对象不同,教育质量监测对象不仅包括学生,还包括教师、校长,甚至还包括学生家长。普通考试的对象只有学生。五是结果使用不同,质量监测的结果主要服务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行政决策、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师的教学,不对学生和学校进行排队,监测结果不与升学挂钩。也就是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通过科学抽样全面了解区域义务教育质量整体状况,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学校改进管理、为教师改进教学、为学生改进学习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而不是根据监测结果对具体学校、教师进行评比、排名。 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参加质量监测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规定的监测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要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补课、不准刻意安排“学困生”缺考、不准干扰学生或教师填答调查问卷。监测工具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均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严禁无关人员接触,任何人不得复制、拍照、录像,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到不泄密。监测组织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的相关纪律。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和各样本校的监测工作进行督导巡视,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县(市、区)、样本学校,将实施严格的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样本校的监督指导,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人和事。 |